2019年5月13日,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县露天矿山集中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嵩县政办〔2019〕20号),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掌握政策内容,现将文件出台背景及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解读时间
2019年12月09日
二、解读提纲
(一)背景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为了进一步推进露天矿山的综合整治,还嵩县一个碧水云天,严厉打击非法行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使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明显好转,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矿业结构明显优化,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露天矿山集中整治百日会战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19〕26号)、《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露天矿山集中整治百日会战方案的通知》(洛自然资发〔2019〕17号),我县制定了《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露天矿山集中整治百日会战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嵩县政办〔2019〕20号)。
(二)起草过程
为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做好露天矿山整治工作,嵩县作为资源大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县政府组织协调各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召开碰头会,沟通安排相关工作。由嵩县自然资源局作为主体责任单位,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嵩县自然资源局起草文件,以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
嵩县自然资源局依据省厅、市局文件要求,根据嵩县矿山环境的实际情况,经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审查后,交嵩县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正式成文下发。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明文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规划布局科学合理、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开发利用节约集约、保障发展有效供给”为原则,通过会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累经验,深入推进。查清全县露天矿山现状,按照“一矿一策”形成台账,集中整治重点矿区,严厉打击违法非法采矿行为,将“三区两线”生态修复作为恢复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包括全面排查形成清单、分类甄别建立台账、开展集中整治突破试点、开展重点修复治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提高资源保障能力。(1)全面排查形成清单。包括有证采矿权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是否办理相关手续;过期采矿权是否注销并完善相关手续和相关法定义务;责任主体灭失矿山的基本情况和非法采矿点基本情况和违法查处情况、恢复治理情况等4方面具体任务。(2)分类甄别建立台账。包括建立采矿管理问题处理台账、建立地质环境问题治理台账、建立非法违法问题查处台账、建立矿山污染问题通报台账、建立矿山安全问题通报台账等5个记录台账。(3)开展集中整治突破试点。在全面推进露天矿山集中整治的同时,选择两个重点难点矿区作为试点,在会战中走在前、作表率、当示范。(4)开展重点修复治理。在对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区域全面恢复治理的同时,修复治理要以“三区两线”范围内为主,以高速公路及国道周边环境治理为重点,加快重点集中修复治理。(5)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将露天矿山和自然保护区作为重点区域,对违法非法行为,要立即制止,及时立案查处,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形成强大的自然资源执法震慑。(6)提高资源保障能力。摸清家底,合理布局规划,尽快有序出让和建设大型建筑石料类矿山,保障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的石料需求。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强化查处力度、实施联合惩戒、完善考评方法等六个方面确保工作任务有效推进。
(四)文件特点
由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由主要领导主持,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对存在问题全面排查,全面治理,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突出重点,设置试点,在治理工作中作表率,当示范,使整治工作取得“点上突破、面上进展”的阶段性成果;强化责任,要求党员干部更好的履职尽责有当担,结合扫黑除恶,惩治“保护伞”。
(五)解读机构
嵩县自然资源局,解读人:赵鹏豪。
联系方式:0379-66320363。
三、解读方式
文字解读材料。
四、解读渠道
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文件和解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