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期间交通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
参加市外省内就业技能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低保家庭学员中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每人300元一次性交通费补贴。
(三)受理单位:
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股
联系人:王振晓
联系电话:66312025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且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本人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2020年度内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三)受理单位
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静闪
联系电话:66311397
三、“4555”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具有嵩县户籍且年满“4555”(女同志满45周岁,男同志满55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贴原则,每月补贴100元,其中养老保险每月补贴70元,医疗保险每月补贴30元。
(三)受理单位
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静闪
联系电话:66311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