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科技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嵩县科技局概况
一、部门概况
嵩县科技局是主管全县科学技术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与嵩县科学技术协会合署办公。局内设办公室、科技管理股、综合信息股3个职能股室。在职职工19人。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制订全县科技发展事业的政策和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提出建议。
2、负责研究制订全县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实施科技兴县战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提出建议。
3、组织研究我县科技发展战略,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确定科技优先发展目标,制订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解决工农业生产中关键性技术难题。
4、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统计和奖励工作,负责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的审查和申报,积极组织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科技成果及其相应的技术性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5、归口管理、合理配置科技三项经费、科技事业费、科技发展基金,组织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成果推广计划、软科学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实施。
6、负责全县技术管理、技术贸易机构审批;负责全县技术交易场所建设、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7、负责组织工业企业重大科技项目的协作攻关,协调全县先进、成熟的技术改造等工作,推动企业技术进步;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认定申报,积极发展我县高新技术产业。
8、研究制订全县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农业科技项目的协作攻关和农作物、畜禽、水产等优良品种的引进、选育、繁殖和示范推广;指导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推进农村科技进步。
9、规划科研机构的布局和发展方向,指导、协调科研机构的业务工作。归口管理全县民营科技企业工作。
10、协调知识产权地方立法中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地方法规草案及专利工作的规章制度。
11、研究制定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计划;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指导各行业产权工作,协调知识产权法律实施和执行中的重大政策问题。
12、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及冒充专利的行为。
13、负责专利统计与分析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组织专利技术实施管理专利许可贸易,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
14、负责研究制订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牵头组织、统筹协调全县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15、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组织科学论证、咨询和政策建议活动,促进学科发展,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1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17、对所属全县性学会进行管理,对基层科协进行业务指导;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
18、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19、归口管理全县软科学研究和科技信息、科技发明、科技保密、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科技新闻发布等工作,指导以信息业为主的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
20、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21、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健全减灾工作体系,制定应急反应对策。
2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科技管理股、综合信息股等股室。
1、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考核的组织、服务、协调;负责市委、市政府对县委、县政府科技目标考核的组织、服务、协调;负责县委、县政府对乡镇科技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服务、协调;负责“科技兴嵩”战略的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秘、人事、政务管理、党务管理、综合协调、科技体制改革、科技管理体系建设、科技外事工作;负责科技三项经费、科研机构事业费、科技发展基金的管理;负责财务、资产管理、科技统计;负责文印、档案、收发及车辆管理使用等工作。
2、科技管理股职责
负责编制中长期科技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上级下达的科技攻关、星火、火炬、新产品试制、重点成果推广等计划项目;负责工业、农业等科技项目的考察、论证、申报、立项,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技人员承包科技项目、创建科技型企业活动。负责上级科技方针、政策和科技知识的宣传工作,组织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科普宣传任务;制定县科普发展纲要及年度计划,组织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下乡活动;负责全县各级各类科技社团组织的整顿、考核、审批和管理,定期组织学术交流和研讨。
负责工、农业科技培训和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工程;负责建立科技培训基地;负责组织培训教材的选编、修订、交流和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科技示范基地的规划、设置和技术指导;负责制定科技示范乡镇、村、户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科技示范经验的总结和推广。
3、综合信息股职责
负责建立嵩县科技情报信息网络、疏通科技情报信息来源渠道;负责科技情报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咨询和交流;设置情报信息资料室,做好科技情报信息资料的管理;为工农业建设提供信息服务,为技术交易活动提供中介服务。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评审、奖励与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科技型企业的考核、申报、督查、年检等工作。
负责技术贸易机构的审批;负责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统计工作;引导我县技术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协调各类技术贸易活动。
负责县地震办业务和地震防灾抗灾知识宣传;建立健全减灾工作体系、法规体系和监测预警体系;搞好以地震安全性评价为基础的工程抗灾设防;做好震害预测、制定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和对策。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知识产权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协调知识产权地方立法的有关问题;拟定实施《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协调全县处理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为人民法院专利案件审判提供咨询和鉴定意见;承担专利纠纷案件的调解;负责专利案件的归档和上报工作;围绕全县知识产权工作开展调研和软科学研究工作;负责专利广告的出证工作。
拟定专利实施规划和计划;拟定管理和规范全县专利技术市场的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全县专利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组织知识产权各类学术活动、专利技术交流交易活动及专利评奖工作;管理专利许可贸易;组织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工程;指导企业、科研单位的专利工作;负责全县知识产权重大新闻的发布;指导县内专利代理、专利资产评估和专利信息服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事宜。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643.77万元,支出1617.45万元。与2016年收入469.14万元相比增长250.38%,支出467.35万元相比增长246.09%。主要原因是追加科技经费预算1013万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643.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3.7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61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24万元,占14.05%;项目支出1,390.21万元,占85.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13.71万元。与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537.29万元相比增长218.95%,支出537.29万元相比增长218.95%。主要原因是追加科技经费预算支出1013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7.4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35万元,相比增长246.0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追加科技经费预算支出1013万元。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7.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1,582.28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9.44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11.3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4.43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4.26万元,支出决算为1,61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追加科技经费预算支出1013万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24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4.07万元,增加1.8%。变动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改革和工资变动。其中:人员经费211.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其中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项目为上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万元,较2016年度45.74万元,同比下降65.46%。主要原因是:部分办公开支未在本年度完成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公开改革后,河南省洛阳市嵩县科技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郎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