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嵩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嵩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制定全县农村商品流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3、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4、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引导、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5、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农民社员和基层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基层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
6、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保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7、负责县社机关和所属企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劳动人事管理、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办县政府和市供销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嵩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由供销社机关本级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134.1万元,支出总计240.3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减少58.73万元,减少43.8%,支出增加146.6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农林水支出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3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34.1万元、支出240.3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8.73 万元,减少43.8%;支出增加146.6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农林水支出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6.6万元,增长6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10万元,占4.17 %;科学技术支出15万元,占6.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2万元,占1.96%;行政运行120.66万元,占50.2%;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3万元,占34.58%;住房保障支出7.01万元,占2.9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24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调整预算。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3.88万元,支出决算为12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调整等。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12万元,支出决算为7.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缴费标准调整。
4、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调整预算。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调整预算。
6、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调整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06万元、津贴补贴41.44万元、 奖金11.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5万元、退休费1.24万元、住房公积金7.01万元;公用经费11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6万元、印刷费1.06万元、电费3.47万元、邮电费1.56万元、差旅费9.48万元、维护费1.93万元、工会经费1.17万元、福利费0.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06万元、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是财政没有安排该项支出、也没有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项为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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