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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县2013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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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嵩县2013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嵩政办〔20138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嵩县2013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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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2013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

实 施 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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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13年我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根据《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财务〔20133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的原则,对使用主要农作物良种的农户(企业)进行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高产品种推广步伐,强化统一技术服务,加速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措施的普及应用,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进一步提高我县主要农作物生产水平,提升我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主要农作物良种补贴,进一步稳定种植面积,不断提高单产水平。适应市场需求,积极推进优质小麦、玉米、水稻、棉花生产,进一步优化品种品质结构,提高生产效益,实现高产高效。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品种择优原则。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未通过或终止使用的品种。

(二)坚持公开推介原则。县农业部门将确定的主导品种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广泛宣传,积极向农民群众推荐种植,引导农民进一步扩大良种种植面积,充分发挥优良品种的增产增效作用。

(三)坚持农民自愿原则。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产量优先、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选种。

四、补贴范围、对象、标准及方式

(一)补贴范围:小麦、玉米、水稻、棉花良种补贴在全县实行全覆盖。

(二)补贴对象:全县种植小麦、玉米、水稻、棉花等农作物良种的所有农户(农场职工)。

(三)补贴标准:小麦、玉米每亩补贴10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

(四)补贴方式:小麦、玉米、水稻、棉花良种补贴全部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严格核实种植面积。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乡(镇)种植面积上报县农业、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县农业、财政部门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局、财政局,并建档备案。

(二)制定补贴分户清册。村委会根据农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制定良种补贴分户清册。清册内容包括户主姓名、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附件1)。分户清册以村组为单位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于20131015日前上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复核确认后,交县财政局。

(三)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采取“一折通(一卡通)”方式发放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部门按照农业部门复核后的良种补贴分户清册中所列补贴数额,会同县农村信用联社及时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乡镇财政所按照分户清册负责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附件4)。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应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指印。领取通知书后,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农民固定补贴存款折、良种补贴兑现通知书,随时到农村信用联社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农村信用联社营业网点为农民办理良种补贴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小麦(玉米、水稻、棉花)良补”字样。

(四)据实拨付补贴资金。2013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继续实行预拨制,补贴资金将根据当年实际种植面积再行结算。省市已按照上年度良种补贴核实面积将小麦、玉米、水稻、棉花良种补贴资金拨付到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需在20131120日前将资金拨付到位。

(五)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县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分村汇总表(附件3)、村级有分户清册及分组汇总表(附件2)。分户清册一式三份,用于行政公示、上交审核和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乡级分村汇总表一式三份,加盖政府公章并由领导签字确认,一份由乡镇存档备查,另外两份于925日前分别上报县农业局、财政局审核、备案(上述资料上报时,应同时以wordexcel格式上报电子文档)。

县农场、园艺场职工的良种补贴分别由农场、园艺场负责直接上报县农业局、财政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把良种补贴政策的落实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组织村级做好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申报、登记、公示,做好补贴面积审核、汇总和上报;县农业局负责项目具体组织实施,良种补贴面积审核、落实与汇总,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政策落实搞好服务。

(二)广泛动员发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手段,采取发布公告、张贴标语、现场宣讲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良种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划布局、目标措施等,让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努力形成领导高度重视、政府统一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干部积极工作、群众踊跃参与、社会各界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搞好技术指导。县农业部门要认真抓好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通过层层举办技术培训班、专家技术讲课、送科技下乡、开展科技入户等形式,切实把配套栽培技术落到实处。要认真抓好高产创建活动,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实化措施,科学管理,提高广大农民科技水平。

(四)强化项目监管。一要做到政策公开。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遵循“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直补到户”的原则,实行“四公开”和“四到户”,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二要实行严格督查。县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采取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查看种植清册,核对种植面积与实际补贴金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县农业、财政、监察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对农民群众举报的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查证落实,尽快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要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县农业部门要积极会同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做好良种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五)强化资金管理。按照《河南省〈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农〔2010188号),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县财政部门应安排所需工作经费,保证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监督检查等工作需要,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严肃工作纪律,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当事人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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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39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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