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文〔2018〕150号
嵩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18年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督促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豫建规〔2018〕29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历史建筑保护公布程序,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确定九皋镇西洼村陈海双民居、白河镇黄柏树村袁桂才民居2处建筑为我县2018年历史建筑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相关法规条例和文件等有关规定,做好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宣传,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研究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