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机构,明确责任。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好各分管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
二是加强宣传,舆论引导。采取门户网站、微博、开设宣传栏、悬挂适量标语、电子LED屏显、展板等有效形式,积极营造活动浓厚氛围,以宣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好做法和新成效。
三是组织学习,认真贯彻。制定包括具体时间、学习内容、参加成员和召集人在内的详细的学习日程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加深理解,认真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四是完善机制,严格考核。完善考核机制,将群众评议和被审计对象的服务评价纳入考核范围,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能有效进行。
五是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审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项目审计力度,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